關於違反收費站的非法過路人的證件檢查

監控攝像頭顯然可以捕獲非法流量

2008年12月2日
東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
關東支店

Sa玉縣警察局今天宣布,在Joban高速公路三鄉收費站,一名非法過路人屢次闖入公路而未繳納通行費,這是違反《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的行為。

該文件的檢查是由公司向Sa玉縣警察總部的公路交通警察總隊的報告觸發的,因為犯罪嫌疑人屢次闖入收費站。

2005年10月1日,根據4家與公路相關公司的私有化對《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進行了修改,違反了收費公司的收費站,該收費站違反了高速公路公司製定的交通方式(由國土交通大臣批准)。將對經過的汽車和其他車輛的駕駛員處以刑事處罰。

迄今為止,我們一直在通過使用未經授權的交通監控攝像頭和其他措施來堅決採取“禁止未經授權的交通”的立場,以免損害客戶對收費公路業務的信任。我們認為,由進行非法交易的犯罪嫌疑人檢查證件將確保通行費負擔的公平並防止未經授權的交易。

我們將繼續對非法販運採取堅決態度,並將積極配合警方調查處理非法販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