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闖入收費站的非法過路人的逮捕

〜監控攝像頭通過以下方式清楚地捕捉到非法通過的車輛-

2008年9月30日
東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
關東支店

千葉縣警察今天宣布,在京葉道路船橋本線收費站,一名違反了《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的行人屢次闖入而沒有交納通行費。

由於在ETC車道上行駛的方式幾乎沒有車與前車之間的距離,因此這次逮捕被非法逃脫了通行費,並且公司已向千葉縣警察總部公路交通警察總隊報告。是導致逮捕的觸發器。

2005年10月1日,根據4家與公路相關公司的私有化對《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進行了修改,違反了收費公司的收費站,該收費站違反了高速公路公司製定的交通方式(由國土交通大臣批准)。將對經過的汽車和其他車輛的駕駛員處以刑事處罰。

到現在為止,我們一直在通過使用未經授權的交通監控攝像頭等以“禁止未經授權的交通”的強烈立場進行工作,以免損害客戶對收費公路業務的信任。逮捕可能造成事故的危險和惡意通行費的嫌疑人,不僅從確保通行費負擔的公平性和阻止未經授權的交通的角度而言意義重大,而且從安全的角度出發。在思考。

我們將繼續對非法販運採取堅決態度,並將積極配合警方調查處理非法販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