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逮捕未繳納通行費的未經許可的過客
Sa玉縣被迫突破的首次文件檢查
2007年12月7日
東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
關東支店
Sa玉縣警察於12月7日在Hanyu收費站東北自動車道提交了一份文件,據稱該文件違反了《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針對非法過路者而逃走卻沒有繳納通行費我宣布我被送去了。
這是琦玉縣首次因強行突破而被捕。
《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於2005年10月1日根據4家與道路相關的公司的私有化進行了修訂,違反了高速公路公司(由國土交通大臣批准)建立的交通方式,並通過了收費站。駕車或其他車輛的駕駛員將受到刑事處罰。
這次逮捕是由一名部署在收費站附近的警官逮捕的,因為嫌疑人在未經收費站同意的情況下逃走了,沒有在收費站繳納費用。
到目前為止,我們一直在通過使用未經授權的交通監控攝像頭等來堅決主張“禁止未經授權的交通”,以免損害客戶對收費公路的信任。我們相信,偵查通過流量的嫌疑人將確保通行費負擔的公平,並防止未經授權的流量。
我們將繼續採取嚴格和堅決的態度,以應對來自民事和刑事責任的未經授權的交易。
此外,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將被收取非法免除通行費的附加費(免稅額的兩倍),並將被收取非法免除通行費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