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速公路所有權和債務償還機構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之間的“協議”部分更改。
2006年9月21日
國土交通省道路局
日本高速公路控股和債務償還機構
東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
日本中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西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州四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自2006年3月31日起,日本高速公路所有權和債務償還組織(以下簡稱“機構”)與高速公路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簽署“協議”,我們將從2006年4月1日起根據該協議開展高速公路業務。
- 這次
1.在迄今為止一直在進行社會實驗的智能IC中,自從決定在18個地方全面引入智能IC以來,有必要更改協議,例如將智能IC添加到價格表中,
2.有必要在協議等中反映批准結果,以縮短收費站的使用壽命。
謹在此通知您,自2006年9月21日起,我們已部分更改協議,業務實施計劃和業務許可。
- 另外,關於“協議”“事業執行計劃”“事業許可”, 國土交通省道路局網站(http://www.mlit.go.jp/road/) 您可以從這裡查看它,因此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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