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設計單價的修訂(2017年3月)和特別措施

2017年2月24日
東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

東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於2017年3月1日修改了用於計算建造和勘察工作的建築成本(以下簡稱“建築等”)的設計勞務單價和設計工程師單價,招標過程中正在進行中的施工,以提交投標(報價)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17日之後的日期(採用投標前價格談判方法的施工為最終報價的提交截止日期)因此,將使用修改後的設計單價。

此外,修訂前的設計適用於2017年3月16日之前的日期為提交投標書(報價)表格的截止日期的建築(採用投標前價格談判方法的建築為提交最終報價表格的截止日期)。儘管將使用單價,但在簽訂合同後,國土交通省將根據“關於公共工程設計勞務單價和工程師單價運營的特殊措施,例如自2017年3月起實施的設計委託”,下達命令。我們將通知您,將採取特殊措施,以便我們可以應個人要求討論基於新單價的合同金額更改。

合同經理將採取特殊措施將施工通知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