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6年度工程的預付款的特別措施(用途的放大)

2016年6月9日
東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

我會通過NEXCO東日本通知您有關在2016年訂購工作中使用預付款的情況,如下所示:放大。

合格的預付款

從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與新合同合同的建造有關的預付款將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支付

放大用途的詳細信息

放大預付款的用途,並包括建築工作所需的費用,例如工地管理費用和一般管理費用。

(注1)
可以分配給它們的最大預付款金額為預付款金額的25/100。
(注2)
也可以將這種特殊措施應用於已經簽約的建築工程中。
在這種情況下,您需要更改合同合同,因此請諮詢合同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