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逮捕未缴纳通行费的未经许可的过客
长野县的第一次非法交通逮捕

  • 企业高层
  • 企业公告
  • 关东分公司新闻稿
  • 关于不缴纳通行费的未经许可的通行者的逮捕在长野县首次逮捕未经许可的通行者

2007年11月27日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东支店

11月27日,长野县警察逮捕了一名非法过路人,他们在不缴纳通行费的情况下逃走,该通行证位于收费站上信越自動車道,涉嫌违反《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宣布了。这名非法过路人只在收费站留下了通行费票,逃走了却没有反复支付通行费。

此案是长野县首次因强行突破而被捕。

《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于2005年10月1日根据4家与道路相关的公共公司的私有化进行了修改,它违反了高速公路公司建立的交通方式(由国土交通大臣批准),并通过了收费站。驾车或其他车辆的驾驶员将受到刑事处罚。

犯罪嫌疑人逃走时未在收费站缴纳费用,也未征得通行费收集者的同意,便将其逮捕,因此,公司向长野县警察快速路交警总队报告。是。

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通过使用未经授权的交通监控摄像头等强力主张“禁止未经授权的交通”,以免损害客户对收费公路的信任。我们相信,侦查通过流量的嫌疑人将确保通行费负担的公平,并防止未经授权的流量。

我们将继续采取严格和坚决的态度,以应对来自民事和刑事责任的未经授权的贩运。

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被收取非法免除通行费的附加费(免税额的两倍),并将被收取非法免除通行费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