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逮捕未缴纳通行费的未经许可的过客
2007年11月5日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东支店
11月5日,神奈川县警察宣布,他们逮捕了一个未经许可的横行者,他们在横浜新道道路的收费站缴纳了通行费,涉嫌违反《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做到了这位非法过路人留下了自己的英语声明,逃脱而没有多次交纳通行费。
《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于2005年10月1日根据4家与道路相关的公共公司的私有化进行了修改,它违反了高速公路公司建立的交通方式(由国土交通大臣批准),并通过了收费站。驾车或其他车辆的驾驶员将受到刑事处罚。
犯罪嫌疑人在未缴纳通行费的情况下未经通行费缴纳费就逃走而被捕,因此公司通知了神奈川县警察快速路交警总队。是。
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通过使用未经授权的交通监控摄像头等强力主张“禁止未经授权的交通”,以免损害客户对收费公路的信任。我们相信,侦查通过流量的嫌疑人将确保通行费负担的公平,并防止未经授权的流量。
我们将继续采取严格和坚决的态度,以应对来自民事和刑事责任的未经授权的贩运。
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被收取非法免除通行费的附加费(免税额的两倍),并将被收取非法免除通行费的三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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