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事灾害调度的车辆的通过方法

2011年5月27日
(截至2012年12月20日)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岩手县,宫城县和福岛县的用于灾后调度的车辆的处理于2013年3月31日结束。
根据受灾地区的灾难响应总部或公共机构(例如地方政府)的请求从事救灾的车辆。已发出(。)的车辆(以下称为“灾害派遣车辆”)将通过以下方法免费处理。


通过方法:

  • 请使用一般车道进入和退出。
  • 确保在入口处购买通行证。
  • 请确保在出口处停下来,并将票证和证书交给工作人员。

很重要的一点:

  • 该证书只能用于交付目的。
  • 像灾难派遣车辆等将接受免费服务的车辆,必须事先获得证书,然后随身携带证书。
  • 该证书是根据在灾区派遣防灾总部或各地方政府等公共机构的要求而颁发的。
    *关于证书的签发,请事先向发送请求的来源公共机构确认请求的详细信息和目的地,然后将其发送到最近的地方政府,例如咨询。
    *发行地方政府可能需要请求派遣的公共机构的请求。
  • 必须为参与灾难调度的每辆车和每张通行证提交一份证书。
    *每个收费站都需要提供证书才能结算费用,因此请根据您的旅行路线准备所需的门票数量。
    *如果由于交通堵塞而被迫向收费站以外的收费站溢出,请通知工作人员并出示该证书。重新流入后,请在证书上指定的收费站补发证书。
    *如果您使用ETC车道,则不会向您收取免费电话费用。

如果您不提交证书,将向您收取费用。

*什么是救灾车辆?
岩手县,宫城县和福岛县的用于灾后调度的车辆的处理于2013年3月31日结束。

[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岩手县)

以下应岩手县或岩手县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要求用于救灾的车辆
(1)在宫古市,山田町,大月町,釜石市,大船渡市和陆前高田市进行的用于临时处置的灾难性废物的车辆
(2)执行(1)的地方政府使用的车辆
(3)地方政府已同意接受(1)的志愿活动的车辆

(宫城县)

应宫城县或宫城县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的要求,下列车辆用于救灾。
(1)在气仙沼市,南三陆町,松岛町,盐沼市,七ga滨町和山本町使用的车辆,用于临时存储直至灾难性废物的临时存储
(2)执行(1)的地方政府使用的车辆
(3)地方政府已同意接受进行(1)的志愿活动的车辆

(福岛县)

以下应福岛县或福岛县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要求用于救灾的车辆
(1)在新町,相马市,南相马市,奈良叶市,广野町,磐城市内进行从初级处理到灾害废弃物的临时保管的车辆(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废弃物的处置)除去土壤等的去污工作)
(2)由于政府修改了与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有关的警告区域等而需要救灾的地区中用于建造临时房屋的车辆(用于紧急恢复的电力,天然气等)。 (包括水,污水和电话)
(3)执行(1)和(2)的地方政府使用的车辆
(4)地方政府同意接受的用于进行(1)和(2)的志愿活动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