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据2024年能登半岛地震的影响调整管理事项有效期限的特别措施

2024年9 月 27 日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事项审查必须在与公共建筑承包商签订合同之日前一年零七个月的营业年度结束后进行,但根据建筑业法、省令国土交通省颁布了部分修改施行条例的法令,受能登半岛地震影响的建筑公司(2024年能登半岛地震救灾法(1945年第118号法))以主要业务为主要业务的建筑公司事务所位于本法适用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灾害发生地市町村(仅限于石川县地区)范围内,营业年度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0年8月30日),作为特殊情况,仅限2024年9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现在只需在营业年度结束或之后立即进行管理事项审查即可2015 年 10 月 28 日之后。
因此,即使是本公司的竞争参加资格审查或个别订单要求提交综合评价值通知(经济评价),也同样处理。
修改内容详情请参阅国土交通省新闻发布材料。

关于此事件的联系方式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总务会计本部、会计财务部、采购计划部(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