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工程的预付款的特别措施(用途的放大)

2016年6月9日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我会通过NEXCO东日本通知您有关在2016年订购工作中使用预付款的情况:放大。

合格的预付款

从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与新合同合同的建设有关的预付款将于2017年3月31日前支付

放大用途的详细信息

放大预付款的用途,并包括建筑工作所需的费用,例如工地管理费用和一般管理费用。

(注1)
可以分配给这些预付款的最大金额为预付款金额的25/100。
(注2)
也可以将这种特殊措施应用于已经签约的建筑工程中。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更改合同合同,因此请咨询合同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