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合同担保制度

2008年10月14日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NEXCO东日本将对“合同保证体系”进行如下修订,并提高其有效性,以实现更加顺利的业务发展。

・修改概要

到现在为止,作为合同担保的现金支付和有价证券的支付已被废止,仅提交了由银行和保险公司签发的合同担保之类的证书(债券)。为了进一步降低阻碍公司业务进展的风险,例如破产和正在履行合同的人员的取消,我们一定会通过以下方式纳入“管理评估”我们将促进反倾销措施。

・目标建设

在2008年11月1日之后开始招标程序的施工和检验中,所有合同限制价格超过250万日元的施工和检验。

(将在投标公告或投标描述中指定。)

・合同保证书的种类

  • 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同担保”
  • 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保险”
  • 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仅限财务保证)
  • 担保公司“合同担保”

・提交合同保证书

创建合同之前,请从最高出价者提交

・合同保证书

合同价(含税)10/100

但是,如果进行了低投标价格调查,则合同价格(含税)将为3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