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券使用终止后的退款通知
仙台東部道路・仙台南部道路・仙台北部道路・三陸自動車道于2007年3月31日终止使用,涉及普通票的未使用余额退款将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请在申请期内提出报价。
预付付款工具发行人的商品名称,用于退款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预付款项的类型可退款
仙台東部道路・仙台南部道路・仙台北部道路・三陸自動車道普通票
退款申请期
从2016年10月1日星期六到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当天生效的邮戳)
- 请注意,如果您在申请期内不要求退款,则将不包括在退款程序中。
申请方法和退款方法
从2016年10月1日(星期六)起,我们将向希望退还未使用余额的普通优惠券的客户发送专用的退款信封。如果您有兴趣,请联系咨询。
特殊信封到达客户手中后,在随附的退款申请表中输入地址,姓名,电话号码和转帐帐户,然后签发未使用余额的普通优惠券(原始)此外,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退款发票到达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后,我们将检查内容等,并通过转账到指定帐户进行退款。
- 如果您使用专用信封要求退款,我们将承担运费。
- 我们将承担转让费。
退款咨询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中心(每周7天,每天24小时)
导航拨盘:0570-024-024(直接)
- PHS・IP電話のお客さま:03-5338-7524
2016年10月1日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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