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计单价的修订(2017年3月)和特别措施
2017年2月24日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日修订了用于计算建造和勘察工作的建筑成本(以下简称“建筑等”)的设计劳务单价和设计工程师单价,投标过程中目前正在进行中的施工,以提交投标(报价)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日期(采用投标前价格谈判方法的施工为最终报价的提交截止日期)因此,将使用修改后的设计单价。
此外,修订前的设计适用于2017年3月16日之前的日期为提交投标书(报价)表格的截止日期的建筑(采用投标前价格谈判方法的建筑为提交最终报价表格的截止日期)。尽管将使用单价,但在签订合同后,国土交通省将根据“关于公共工程设计劳务单价和工程师单价运营的特殊措施,例如自2017年3月起实施的设计委托”作出命令。我们将通知您,将采取特殊措施,以便我们可以应个人要求讨论基于新单价的合同金额更改。
合同经理将采取特殊措施将施工通知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