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诉《道路法》第47条第2款的违规者(超重车辆)

  • 企业高层
  • 企业公告
  • 新闻稿新泻分公司
  • 关于起诉《道路法》第47条第2款的违规者(超重车辆)

PDF版本[PDF:377KB]

2024年11 月 20 日
日本高速公路所有权和债务偿还机构,独立行政机构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新泻分公司

独立行政机构日本高速公路所有权和债务偿还机构(横滨市西区,主席/高松胜高松胜)(以下简称“高速公路组织”)和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NEXCO东日本”)新泻分公司(新泻市中央区分公司经理/佐久间仁佐久间仁)已于2024年11月20日向新泻县警察本部交通部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队联合提出投诉,如下所示。

1.原委

2024年6 月 18 日,在E8北陸自動車道糸鱼川IC处,违反道路法第47条第2项规定,允许大型拖车通过的司机被指控该法第104条第1项的罪名,并对该公司的运营公司提出指控。我们已根据该法第 107 条的规定,向新泻县警察本部交通部高速交通警察队对 Shoei Transport Co., Ltd.(大分县武田市,代表人:甲斐俊明)提出了投诉。
该违法行为不仅在于允许一辆重达54.90吨的大型挂车未经许可通过,大大超出了《车辆限制令》规定的车辆总重25.00吨的一般限制,还在于其轴重和车辆宽度也在标准范围内,由于超出了限值,我们认为这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规行为

2.迄今为止的努力

违反车辆限制令的车辆,特别是违反车辆重量规定的车辆,可能会降低速度和机动性,并可能造成严重事故。此外,据称,例如,一辆轴重 20 吨的车辆对桥面的冲击力(*)相当于约 4,000 辆轴重 10 吨的车辆的一般极限值,大大减少了桥面的冲击力。这可能会导致道路状况恶化。
为此,NEXCO东日本组织了“违反车辆限制令等车辆管理小组”,进行专项执法,对违规车辆进行指导和打击。
此外,除了在执法现场进行直接指导外,日本高速公路机构和六家高速公路公司正在共同努力,对严重违规者发出书面警告,并让违规者(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努力根除邀请违反限行令的人参加研讨会并提供面对面指导,以打击非法车辆。

  • 桥面...
    承受汽车荷载的桥梁地板构件等

3.未来响应

日本高速公路协会和NEXCO东日本将继续与相关组织合作,对违反道路法规的车辆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努力确保交通安全顺畅。

指向Adobe Acrobat Reader下载页面的图像链接(外部链接)

要查看PDF文件,您需要Adobe系统插件软件“ Acrobat Reader(日语版)”。如果你没有在这里下载(免费)请使用它。

日本語
English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ภาษาไทย
한국어